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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五名青年因爆炸案被捕历经四审检方最终

2020-08-13 05:58 来源:密山养生网

宜州五名青年因爆炸案被捕历经四审 检方最终撤诉

宜州市公安局德胜派出所发生爆炸案,当地五名青年涉案被捕。此后,该案经四次审判仍被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最终撤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还五青年以自由6月5日,对宜州市德胜镇的五名青年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当天上午11时许,在宜州市看守所,陶春华、陶建华、兰俊翩三人颤抖着手,在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和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上签名,然后迫不及待地脱掉囚服。因羁押时间达到刑期而先被释放的同案犯兰天,也拥了过来(另一名同案犯覃景坤未到场)。他们及家人个个眼含热泪从此刻起,他们终以无罪之身获得了自由。  派出所被炸  五青年落  2006年6月16日晚9时许,寂静的夜里,忽然从宜州市公安局德胜派出所传出爆炸声。原来,派出所户籍室被人投放炸药包炸了,墙角被炸开了一条巴掌宽的长缝,幸未有人员伤亡。  何来胆大妄为之徒,竟然公开挑衅公安机关?宜州市公安局指令刑侦大队和德胜派出所共同侦办此案。  2007年2月10日凌晨,五名德胜小青年被派出所民警从自家被窝里带走。他们是时为19岁的兰俊翩、16岁的兰天(1990年7月20日生)、18岁的覃景坤(1988年7月4日生),以及23岁的陶春华和他20岁的弟弟陶建华。  兰俊翩与兰天的家同在该镇上坪村大安屯。落前,兰俊翩在家帮父母杀猪卖肉。兰天因母亲早逝父亲出走,独自在家种桑养蚕,抚养年仅9岁的弟弟。陶春华兄弟与覃景坤的家都在该镇加隆村欧料屯。陶春华在德胜街开了家摩托车修理店,弟弟常到店里帮忙;覃景坤在家务农。由于陶春华兄弟的外婆和覃景坤的外婆均是从上坪村大安屯嫁过来的,因此,这五名小青年因跟随长辈走亲访友而自小相识,但并无密切交往。  一桩突如其来的案件,把这五名小青年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2007年2月11日,五人被刑拘。几天后,警方宣布616德胜派出所被炸案告破,公布的案情是:2006年4月的一天,派出所对陶春华的摩托车修理店进行检查,陶春华因此怀恨在心,纠集四名同伙制造了三包炸药,密谋爆炸。6月16日晚,覃景坤负责望风,其余四人前往派出所实施爆炸,先投了两包炸药,没响;捡回来后又另投一包,炸响了。作案后,一伙人驾车逃离现场。  被无罪释放后的当天中午,陶春华向回忆说,2006年4月,派出所民警到他的修理店检查时,怀疑一辆送修的摩托车是偷来的。他赶紧打叫摩托车的主人拿来行驶证,民警查验后,没发现什么问题就走了。其间,他们和民警并未发生争执。没想到,此事后来成了他们作案的动机。  看守所会见  侄向叔喊冤  兰俊翩告诉,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巧合,他根本回忆不起2006年6月16日晚自己是怎么度过的。  他回忆说,那天晚饭后,他到邻村一家小商店和众人打牌至10时许,然后和五个同龄男女到德胜街的一家茶庄喝啤酒。次日早上,他起床后到街上闲逛,偶遇一个朋友,对方随口问:昨晚你在德胜街吗?他说:在啊!朋友说:昨晚派出所挨炸了,你知道吗?  然而,在派出所接受了一天一夜的讯问后,兰俊翩却违心地称,自己参与了爆炸案。几乎在同一时间,其他四名同案犯也作出了参与过作案的供述。  幸运的是,兰俊翩有个叫蓝琼相的叔叔,是金城江的一名执业律师。蓝琼相办理相关手续后,在侦查阶段会见了兰俊翩。他纳闷地质问侄儿:你为什么要去炸派出所?兰俊翩说:叔叔,我没有!真的没有!开始我也坚持说没有,可后来不得不说违心的话,实在没办法啊。  蓝琼相告诉,兰俊翩是他看着长大的,侄儿那句是真话、那句是谎言,他一看神色便知。那一刻,兰俊翩直视着他,两眼含泪,无限委屈。他相信:这孩子没撒谎。  查阅案卷后,蓝琼相更加深信自己的判断:除了这五个嫌疑人的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指认爆炸案是他们所为。而这些供述也互相矛盾、疑点重重。  按照相关法律,在侦查阶段,身为律师的蓝琼相可以会见他的当事人即侄儿兰俊翩,而其他同案犯的家人因无钱雇请律师,要等到开庭时,才能在庭审现场见到自己的孩子。此前,他们到底是否参与作案,成为萦绕家人心头的谜团。  供述互相矛盾  案情疑点重重  因作案时兰天未满16周岁、覃景坤未满18周岁,2007年11月1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爆炸案。  先出庭的兰俊翩、陶春华、陶建华一一当庭喊冤,称自己与此案无关,此前的供述皆为不得已。  蓝琼相后来告诉,这五个人的有罪供述里,相互冲突、前后矛盾的地方太多了,没法一一赘述,他只能拣主要的当庭陈述:  关于作案人数的问题,兰俊翩称共七人作案,兰天称五人,陶春华、陶建华、覃景坤原先分别称八人、四人和六人,但在2007年8月1日,却不约而同地符合兰天的说法,戏剧般地统一改口称五人。  关于前往作案现场的线路,陶春华说的是一条,兰俊翩、兰天和覃景坤说的是另一条,陶建华说的又是一条从陶春华的修理店,有三条路可以通往派出所,这三条路都被说全了。  关于包裹炸药的纸,五人中有的说用报纸,有的说用卫生纸,有的说用黄色牛皮纸;关于捆绑炸药包的绳子,五人的供述中有尼龙绳、胶线、细麻绳、白绳或黑绳等多种说法,有的还说制造炸药包时用了管子。但是,警方却未发现现场有纸片、管状物或绳子等残留物。这五人说投放了三包炸药,只有一包炸响,没响的两包捡起来带走了。但是,警方却在现场发现了三根引线。另外两根引线从何而来?    此外,案发时兰天、覃景坤均未满18周岁,警方在讯问过程中,却未依法通知他们的监护人到场。德胜派出所是本案的受害单位,而本案的大部分侦查人员是该派出所的民警,这显然违反了法律关于回避的规定,无法保证侦查程序合法和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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